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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绥化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0-12-23 17:20:1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绥化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一以贯之落实中院党组“科技强院”发展思路,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促进全市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7年,被最高法授予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抓硬件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绥化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设、应用、服务、管理、保障、成效等六个方面工作标准。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先后建成数字法院信息系统、执行指挥系统、新闻宣传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可视化视频系统等五大信息化系统,为实现全市两级法院网络全连通、数据全覆盖、业务全开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平台应用,实现全面覆盖。依托绥化中院信息中心,实现对全市11个法院、55个人民法庭视频信号的汇聚、调度、展示和管控。依托数字法院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两级法院信息的存储、展示、交换、整理,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依托OA办公系统,实现办公办案流程全部网上流转、网上留痕,为法官提供工作便利,促进司法公开,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抓数据分析,强化结果运用。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拓展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网上公开等便民服务。健全完善法院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两级法院审判活动主要流程节点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卷宗的数字化管理,实现审限预警、进程监控、风险评估、质量评查功能。依托司法大数据信息,建立审判质效、热点问题、特定类型案件分析机制,促进对审判工作态势、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经济发展形势的预判。

   ——抓网络战“疫”,消除疫情影响。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的通知》和《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院内审判法庭与看守所之间远程(提讯)开庭系统,有效解决疫情期间不能从看守所提审被告人问题;持续加大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应用力度,实现网上立案12182件;为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开通“云庭”网络庭审平台,实现网上开庭351件,有效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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