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两级法院齐合力 房屋腾迁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0-12-02 16:28:32
11月30日至12月1日,绥化中院执行局利剑出击,在海伦法院法警大队的强力配合下,强制腾迁3户非法占据商服并对11套房产进行强制开锁,两起执行案件顺利完成,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绥化法院受理的闫某信诉被告沈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沈某民偿还闫某信借款本息,如不能在指定期间内偿还,则原告有权以被告开发的海伦市某小区用以担保的12套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将本院诉讼保全12套房屋其中7套房屋及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保管,其余房屋被案外人强行占房不退。执行过程中,绥化法院依法发出强制迁出公告,责令该房屋内人员限期迁出该房屋,但案外人在公告到期后拒不迁出。经多次催告无果后,执行人员于11月30日依法对非法占据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
案件二。绥化法院受理的明水县某公司诉被告绥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查封并评估拍卖的11套房产按照程序粘贴强迁公告,逾期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12月1日执行干警对涉案无人居住毛坯房屋进行强制开锁。
为了顺利完成两起执行案件,获得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此次行动之前,绥化中院提前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对此次行动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阻力进行了充分预判,制定了行动措施和预案。执行干警在执行局副局长郑晓峰的指挥协调下,在当地海伦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实施组、警戒组、保障组、宣传组等小组协同配合下,团结协作,精准执行,将涉案房屋逐一执行,清点财产明细,记录物品清单,并对整个强迁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12月1日中午12时许,强制腾迁和强制开锁工作圆满结束。此次联合执行行动按照预案有条不紊的进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示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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