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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命名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5-20 15:11:06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省级“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和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申报工作。经审核、抽查评比,我院被命名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视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聚焦主业抓普法。共走访企业240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21次;通过“寒地黑土品牌保护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848次;组织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4万件;法律文书网上公开16万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组织集中宣判20次、设置宣传图板81块、悬挂宣传条幅103个。

二是创新载体抓普法。共举办“公众开放日”181次, 13153名各界群众走进法院参观学习;推送普法宣传微博1832次、微信83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1次,发布典型案例116件;在全省法院首创“绥化法院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推出“打官司不求人”系列宣传,制作法官访谈录42期、法官教你打官司131期。

三是突出主题抓普法。在国家宪法日、土地日、环保日和有关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法官和党团员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109次、发放宣传单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600多人。

四是院校共建抓普法。在10个中小学设立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法制讲座21次,受教育面达8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5万份。普法宣传工作多次受到辖区党委表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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