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机关全体干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祖先、缅怀先烈、追忆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少出门、不聚集等有关要求,中院机关党委倡议全院干警文明祭祀,过平安清明,现发出倡议如下:
绿色清明,文明缅怀。鼓励倡导全院干警运用线上平台寄托哀思、缅怀烈士、追思先人,充分利用好黑龙江文明网、“文明龙江”“龙江志愿”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文明缅怀”专题和中华英烈网“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模块,通过鲜花追思、丝带祭祀、缅怀寄语等方式致敬先烈,悼念先人。
平安清明,从我做起。疫情期间,全院干警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文明祭祀,过平安清明。对抛撒纸钱、焚烧冥纸等祭祀陋习要坚决抵制、积极劝导,人人争做绿色清明的践行者与传播者。
缅怀先烈,珍惜当下。全院干警要重温革命英烈报国的先进事迹和不朽精神,致敬英雄烈士、弘扬民族文化,激发实际工作中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国分忧、为民解难,传承红色基因、涵养家国情怀。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过绿色清明、平安清明!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