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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网络宣传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28 15:49:37



为了规范全市两级法院网络宣传监督管理工作,彰显全市法院网络宣传管理监督工作成效,提升全市法院网络宣传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宣传工作的舆论引导力,绥化中院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网络宣传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两级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守正创新,适应宣传工作新形势

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强化“两微一网”平台建设,突出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多样性和时效性。即宣传主题的精准性,要紧贴工作重点、反映工作亮点,围绕公众关心焦点、聚焦社会关注热点,精准定位,明确主题;表达形式的多样性,可以采用视频、图片、文字、H5等多种形式,使宣传信息表现形式更丰富、更亲民;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要保证宣传信息的及时发布,固定发布频率,树立平台公信。

二、严格审核,把好信息稿件质量关

全市法院“两微一网”平台建设内容发布必须建立严格的编审管理制度,确定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明确职责要求,规范发布流程,落实签发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对发布的宣传信息文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并负责对所发布信息安全性考量,杜绝涉密信息上网。重要信息稿件,部门负责人要报至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因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突出亮点,全面传播法院正能量

“两微一网”平台发布的信息要弘扬正气,紧密结合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要事件,深入挖掘全市法院工作亮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新作为、新进展、新成效。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抗击疫情、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执行难、司法改革等当前或长期以来的重要工作跟进宣传报道,确保信息宣传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引导干警自觉规范网络行为,主动净化网络环境,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类媒体平台和干部群众中传播发布不实信息。

四、上下联动,构建宣传工作新格局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打造绥化法院司法品牌,共同构建两级法院宣传工作的新格局。要加强干警对全市两级法院各类媒体平台的关注热情和推广意识,号召全体干警关注本院、中院以及其他兄弟法院的“两微一网”平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绥化法院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是全市法院舆论宣传的主要阵地,是宣传推荐两级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对这两个平台发布的信息,各基层院和中院各部门要组织干警及时进行阅读学习、转发推介和点击“在看”。中院将各基层院和中院各部门对本院微信公众号和中院两个公众平台的阅读量、转发量、点击“在看”量作为衡量各院宣传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各基层院、中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支部、本部门干警开展好此项工作。对中院明确要求进行推送的重要信息,要安排专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以监督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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