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当前,
总有一种责任冲锋在前,
总有一种使命义无反顾。
英雄远去,精神长存,
匆匆逝去的是无私无畏的年轻生命,
永远留下的是春风化雨的为民情怀。
这位将生命定格在
防疫一线的人民警察
有着诗意的名字—“春天”,
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直至生命最后一刻。
我们将牢记他的忠诚,
延续他的坚守,
以实际行动传承这份大爱。
“您所守护的春天,必将到来!”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向王春天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绥化中院党组立即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以“四抓”为着力点,在全市两级法院迅速掀起学习王春天先进事迹热潮。
一是抓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中院党组要求各基层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上级带下级、班长带队伍,以上率下、整体联动的学习效应;各党支部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迅速抓好学习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勇于当先锋、勤于做表率,扎实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二是抓媒体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全市两级法院“两微一网”、绥化中院党建微信平台作用,号召全市法院干警深入学习王春天同志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坚定信念、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使命担当和不畏牺牲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两级法院干警自觉主动把中院刊发的《致敬春天 续写使命——向王春天同志学习的号召》转发朋友圈,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共鸣,进一步营造理解政法干警、尊重政法干警、支持政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抓全员参与,提升学习效果。绥化两级法院把在外参与疫情防控和居家分散办公干警全部纳入学习范围,实现了全员参与无死角,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求两级法院各级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钉钉工作群和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方式,广泛掀起学习、讨论王春天先进事迹的热潮。
四是抓典型选树,彰显榜样力量。绥化中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坚持把学习王春天同志精神转化为抗击疫情的内生动力,在疫情防控、为民司法、执法办案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冲锋一线、站在前沿,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司法为民水平。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要善于培养、挖掘、选树、宣传“春天式”的好卫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