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1月25日黑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省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法院全体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严格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通过绥化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hzy.susong51.com/)或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等事项;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用“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实现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
三、对于已经做了开庭安排的,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具体情况请听候办案法官通知,对此,望广大群众理解和配合;
四、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五、对于来院办理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六、对于确需来法院窗口办理立案、缴费、提交相关材料、开庭的,请一定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安全,带好开庭传票及相关证件,并接受法院安保人员的严格检测,主动配合疫情安检防控。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咨询电话:0455-8316017
如何网上立案
一、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点击进入主页
二、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身份验证完成注册
三、点击“我要立案”→选择立案类别→点击“申请立案”→选择受诉法院→上传立案材料→提交申请
绥化法院在这次疫情防控中,积极向社会告知将通过“网”上办方式充分保障群众诉权,是基于绥化法院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特别是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新型立案方式的适用上已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绥化法院办理网上立案1679件、跨域立案158件。绥化法院有能力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通过“网”上办的方式,减少人员流动,保障群众诉权,在防止疫情传播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