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王双近同志的任职审议,决定任命王双近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并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王双近同志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要珍惜机会,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与全市法院干警一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巩固好既有工作成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进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市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不懈抓好执法办案等法院各项工作,确保司法服务保障更加精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绥化“乡村振兴”和“都城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坚持不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司法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司法作风改进,抓好廉政建设,抓好两级法院党组和中层班子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法院队伍。四要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永葆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党章》《准则》《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要坚持不懈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进步。认真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推动绥化司法事业再登新台阶,再创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