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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过度劳累及饥饿出了网吧倒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1-12-11 09:14:38


  “我去同学家陪他,晚上不回来了。”这是13岁少年飞飞临出门时给父母说的话,也是他生前留给父母最后的话。次日,飞飞被发现死在小区里,原因竟是在网吧连续玩7个小时,过度劳累及饥饿而死。

5月2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飞飞生前去的两家网吧,应承担40%责任,终审判决两网吧共赔偿飞飞父母6.6万元。

飞飞家住兵团农六师某农场,读初一,是家中独子。“同学父母不在家,他一人害怕,让我去陪他。”2010年4月30日下午,飞飞放学回家对父母说。父母一听,想着第二天是“五一”放假,就同意了,飞飞当即跑出了家门。

当晚,飞飞没回家。第二日凌晨7点,小区居民发现飞飞躺在院子里,已没有了呼吸。飞飞父母闻讯赶来,一把抱起儿子,但飞飞身体已经冰凉,他们赶紧报了案,农六师公安局随即展开调查。

经警方询问,飞飞的3名同学说,4月30日下午20时,飞飞和他们一起到一家网吧玩,玩了几个小时后,几人换了家网吧,直到次日凌晨3点。3人称,上网期间,飞飞一点东西都没吃过,从第二家网吧出来时,3人都说要回家,飞飞提出换家网吧继续玩,几人觉得累了没答应,之后4人各自回家了。“我们分开时,飞飞还好好的,没有什么不正常。”3人说。

公安机关对飞飞尸体进行检验后,结论为“死者死于循环衰竭,但通过解剖,未发现致死性原发疾病,可排除为自身固有疾病导致猝死。死者死亡的诱因可能与过度疲劳以及饥饿有关。”

面对这个结果,飞飞父母认为,飞飞是未成年人,两家网吧放任未成年人上网,对飞飞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两家网吧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3万元。

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网吧违反国家规定,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消费且超时营业,对飞飞的死亡应承担40%责任飞飞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60%责任。一审判决两网吧赔偿飞飞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6.6万元。

双方均不服判决,都提起上诉。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张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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