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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院法警支队对基层法院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9-03-08 11:05:27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保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关于开展2019年度警务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两会”期间绥化市两级法院各项警务辅助工作安全有序。 2019年3月4日至3月7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警务督察人员对绥化市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开展了“两会”期间警务安全督察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督察人员实地查看了绥化市8个基层法院及10个派出法庭,对安检通道、警务指挥中心、“六专四室”、法警带班情况、星级警队创建、“两会”安保工作安排等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

    与各基层法院院领导通报了省院和中院的相关具体要求,基层法院就“两会”期间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汇报。督察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就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征求了意见。

    督察人员要求,各基层法院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整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补救办法。充分确保今后和“两会”期间全市法院各项警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警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此次督察工作为契机,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基础建设和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对来访人员要做到手检与手持安检探测仪双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各基层法院表示将高度重视警队建设,针对此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补齐短板,加强警务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警务保障能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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