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同志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做了新闻发布。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主持。
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有序推进。经过全市法院的共同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涉案被告人17人;审结“恶势力”犯罪一、二审案件10件,涉案被告人43人(其中一审39人,二审4人),其中有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审结的10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涉案罪名11个,对已审结的案件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公开报道等形式,有效震慑了犯罪,在全社会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赵辉院长介绍绥化两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有序推进、依法抓好落实。
三是明确办案标准、坚持法律原则,确保打准打实。
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凝聚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在新的一年里,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涉恶案件,要采取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开庭宣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缩短办案期限,出重拳、零容忍、严惩处,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闻发布会上中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郝永明同志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例:被告人洪某某等和被告人孙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