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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机关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25 15:59: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12月24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召开党委委员(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赵辉主持,全体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孙立梅带领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中关于党支部工作职责、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和领导等内容。

    赵辉同志强调,制定和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赵辉同志对机关党员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深悟透做实。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深学透,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学懂弄通、烂熟于心,不断提高抓党支部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要严格落实条例,加强规范化管理。要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制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要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要把学习《条例》与当前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彰显基层党组织的强大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学习,党员干警们纷纷表示,会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努力打造基层支部新形象,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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