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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刘知己带队到绥化中院对《关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8-12-07 16:02:29





    12月7日上午,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刘知己带队到绥化中院对《关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同志对绥化市两级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向督导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绥化市两级法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绥化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重大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要对于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方面的请求加大关注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赵辉表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提出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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