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办、委,中省市直各党组(党委):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42号),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机发758号),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榜样3》专题节目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宣传观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学习《榜样3》专题节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收看学习。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将于11月9日晚间8点档首播,省、市电视台和“绥化党建e家”微信平台将陆续进行重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协调本地电视台,及时转(重)播《榜样3》专题节目,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建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媒体对专题节目的播出时间和收看渠道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推介和播发,并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学习。
二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各地各单位要把观看学习《榜样3》专题节目作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生动教材纳入“三会一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结合起来,通过观看学习、座谈交流、撰写观后感和学习体会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见贤思齐,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全力推动“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三要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中省市直各单位请于11月14日上午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榜样3》专题节目宣传、播出和学习情况报告报送至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进;联系电话:0455-8159513;
电子邮箱:shlxyzxtz@163.com。
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