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绥化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对外发布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绥化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主持会议。
通报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收官之年,中央、省委、市委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多次作出安排部署。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人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市委政法委不断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召开了有22家单位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点对点”网络查控专线搭建工作,实现对被执行人土地、林权及房产等不动产的统一查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法院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攻坚,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年末攻坚”、“百日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今年6月份又开展了“雷霆行动”,至8月底,全市法院共出动人员1286人次,拘传202人、拘留101人、罚款51人,集中发放案款133笔3803.43万元。自2014年以来,累计发布失信信息13531例、限制消费17537例、限制乘坐飞机11240例、限制乘坐火车4266例,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267人,悬赏执行35人次,今年1月至8月份,在打击拒执罪方面共追究刑事责任7人,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积极开展执行救助,目前已完成三批专项救助工作,共救助41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2人,救助款金额459.42万元。两级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纳入“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执行工作,市中院全体院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基层法院进行包片督导,具有员额法官身份的院领导亲自办理执行实施案件。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2场,举办案款发放现场会16场,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35个,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全市法院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分批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播放执行活动开展情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过全市执行干警几个月以来的艰苦奋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三个90%和一个80%”指标全部达到标准,“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上,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张学斌对外发布6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这样答记者问:“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期、冲刺期,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终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全市两级法院将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做出最大的努力。”
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经济报、绥化日报、绥化晚报、绥化广播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参加了发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