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绥化中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上诉人曲某与被上诉人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审第三人绥化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不服行政决定一案。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以及社会群众共计60余人聚精会神、仔细聆听、认真记录了庭审全过程。绥化中院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庭审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过程,合议庭成员准确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激烈辩论,法庭依法公开公正作出裁决,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合议庭对该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宣判后,上诉人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行政负责人及审判长接受媒体采访。
为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在绥化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绥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绥化中院结合行政审判职能和特点,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制度。通过庭审观摩,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和举证意识,对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庭审直播活动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案原则,让观看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庭审判的庄严气氛。通过现实的案例,深入了解了法律规定及其适用原则,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绥化中院将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庭审观摩、司法建议、个案指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