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绥化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对一起再审审查案件进行研究。本次会议由市法院院长马国主持,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一锋到会列席。
会上,贾一锋对该案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供审委会参考,为案件研讨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思考角度。
马国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反贪转隶和司法改革背景下,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将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干警和审委会要牢固树立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努力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双赢共赢的工作目标,全力把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贾一锋表示,按照两高的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常态,这也是落实最高检关于列席审委会的要求。感谢法院系统对我们检察系统的支持。近年来我市法检两院整体工作得到了市委、省高院、省高检的认可,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对接,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切实提高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