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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召开党组会议
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8-20 19:00:19




    8月20日,绥化中院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市委4届65次常委会议关于听取全市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相关精神。

    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会议主要精神,绥化中院执行局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强化党性原则,把牢政治方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置于党的全局工作之中,坚持将法院在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法院执行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认真办理和吸纳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执行案件和与执行有关事项,积极求得人大及常委会的支持和帮助。二是继续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通过积极努力,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已全部达标;“三率”质效指标中,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平均值已分别达到40.62%、17.02%,超过全国平均值。但执行完毕率平均值仍然偏低,未达全国平均值,部分法院“三率”指标完成情况不均衡。下一步,坚决巩固已有成果,继续盯住指标不放松,确保“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互位率指标不降,案件办结势头不减。集中全力提升执行完毕率,通过强制执行、促成执行和解、督促自动履行等手段,大力执结现有未结案件,特别是小标的额案件,确保执行完毕率在8月底前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值。三是大力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教育整顿,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重点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追责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廉、作风不正、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

    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对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常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二要全力抓好整改,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抓好工作推进。三要抓住主要矛盾,全力以赴推进“小标的”案件执结,切实提高“三率”。四要统筹推进落实,优质高效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市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宣传科、研究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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