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预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07-30 14:58:50
自7月3日绥化中院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动员实施大会至今,市中院已经完成对6个基层法院1.6万余件执行案件的质效评查、反馈和整改工作,预评估工作措施有力、衔接有序、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确保全市法院系统能够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第三方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估验收,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最终胜利,按照绥化中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在省法院预评估基础上,绥化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从辖区基层法院共抽调二十余名执行业务骨干,组成两个预评估督导组,分别由绥化中院执行局两位副局长带队,严格对照“四个基本”、“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调整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从7月3日下午开始陆续进驻各基层法院,对2016年以来执结的各类执行案件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预评估。各预评估工作组已将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各基层法院反馈,并督促受检法院及时进行纠正、整改,确保预评估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预评估组在安达市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组在肇东市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组在海伦市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组在兰西县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组在明水县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组在绥棱县法院进行预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