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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 法院“法治建设年”八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8-07-04 16:47:30



    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省委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行职能,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年”活动在两级法院深入开展。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八项公开承诺。

    一、有案必立,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落实“四零承诺”,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告屏、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司法服务。

    二、扫黑除恶,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坚持打早打小,严惩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切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三、强化措施,依法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产权保护,重点关注和解决侵犯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主个人与企业、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切实保护企业家和公民合法权益。

    四、监督支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加强行政不作为案件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五、有错必纠,全面加强审判监督

    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程序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再审依法纠错的司法功能,切实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六、服务智能,推进更高层次的司法公开

   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录播、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司法公开措施,让公开更规范、诉讼更透明、监督更到位。

    七、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土地日、环保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官开展“五进”法律宣传。推进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常态化,市法院每月举办公众开放日2次,各基层法院每月举办1次,市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全年不少于10次。

    八、兑现权益,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

    依法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多种方式,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和判处刑罚等方式,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会战,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上八项承诺恳请全市人民监督,监督电话831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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