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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法治建设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承诺

发布时间:2018-06-22 15:20:32


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大对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将高度重视案件评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院要成立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的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通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法官组成评查合议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对员额法官办理案件的全覆盖评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审判责任,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巩固扩大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中级法院要对所辖基层法院评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保证评查质效。两级法院将按照《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评查方案》规定标准、范围、程序,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评查任务。对于评查发现有问题的案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纠错措施,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在评查工作中要注意汇总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省法院反馈,要向省法院书面报告阶段工作情况和全面工作情况,报送评查案件合议笔录、评查报告及案件评查表等规定性材料。

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两级法院要将评查结果记入每名员额法官的业绩档案,作为法官业绩考核、晋升法官等级、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各级法院还要总结归纳评查出的各类问题,提出对策,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以上是我们的承诺,我们将不遗余力地认真贯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为“法治建设年”活动圆满成功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55-8316903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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