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第28个节能宣传周之际,6月13日全国低碳日,绥化中院提倡全院干警低碳出行。院机关公务用车停驶,并提倡全院干警“私家车”停驶一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6月13日早上,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为首的院级领导率先示范,积极响应号召,陆续步行上班,为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作出一份贡献。
活动期间,绥化中院在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公共办公区域张贴了“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低碳出行”等宣传海报、宣传画,并向干警发放了《节能条例》等宣传手册。
据悉,活动前中院行政科已在全院范围内发放了倡议书,倡导全院干警低碳生活、低碳办公、低碳出行。
节能低碳,你我同行,为建设绿色家园,建设节约型社会选择低碳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