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更好的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传承党的优良作风,绥化中院党组决定于6月12日组织全市法院百名人才库中部分党员干部重上井冈山,再走井冈路,感受红色井冈,感悟井冈历史。
6月11日下午,中院纪检组组织参加人员进行临行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谈话要求参加人员要深刻自省、提高站位,感受井冈历史,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走马观花不求甚解,要拥有一个仰望革命先辈的心态、拿出一位人民法官应有的姿态、以一个党员的身份,去认真学习“井冈山”精神。
中院党组成员、绥化市纪委驻绥化中院纪检组组长李严龙针对此次活动提出以下纪律并要求:一是要严格自律,遵守纪律;二是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队;三是要遵守井冈山培训方相关规章、纪律要求;四是爱护革命遗迹、文明留念;五是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彰显法官气质,六是禁止饮酒,安全出行。
最后,希望各位参训人员在井冈之行的路上走出新的思想感悟、走出心灵的震撼,为今后的工作经历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