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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绥化法院两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评选中获奖

发布时间:2018-02-12 09:54:02




    2月11日,在第二十六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者予以通报表扬,绥化法院有两篇论文获得优秀奖。分别是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省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董锟钰共同撰写的论文《强制与审慎之间: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反思及完善》;肇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立恒,黑大法学院副教授丁玉翠共同撰写的论文《法官责任制改革与司法人文关怀》。

    自第二十九届全省法院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启动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论文选送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副院长任成员,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两级法院学术论文选送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今年,在推荐到省法院的14篇论文中,由各院院长或班子成员督办落实的论文共10篇。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为鼓励广大干警积极投身学术创作,中院党组从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行多重并奖,在省法院奖励的基础上,中院再次给予获奖者与省法院同等奖励,同时要求基层法院制定相应奖励措施,切实形成省法院、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多层奖励机制。今年,绥棱、肇东、安达等法院在奖励措施上,加大了对论文创作阶段的奖励。实行目标考评奖励。对被推荐到省法院和最高院的论文,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奖励,彻底激发了基层法院对论文选送工作的重视程度,营造了全市法院学术论文创作的浓厚氛围。全力提高论文质量。“借力”写作,广泛采取法官之间、法官和法官助理、上下级法院之间、院校联合创作模式。今年,向省法院推荐的论文中采用联合创作模式的共3篇,合作方分别是中央政法大学和黑大法学院。实行评审推荐制。邀请黑大法学院教授参与论文开题、指导,对重点推荐的论文进行初评、交叉复评和定评。其中,有2篇论文反复修改高达8次之多。今年,全市共有14篇论文选送推荐到省法院,5篇论文进入省法院修改阶段,最终2篇论文被推荐至国家法官学院参加评选。

    此次学术论文获奖,极大鼓舞了全市法院干警对理论学习和实务研究的热情,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理论成果,指导和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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