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市纪委驻绥化中院纪检组召开绥化中院部门中层正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严龙传达了市纪委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要求,并指出了目前法院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李严龙强调,一要廉洁自律,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廉洁自律做起,加强自我约束,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要讲政治、懂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四种意识”的深化关键在于站位,要有大局意识,拒绝机械执法。要认识现象,把握本质,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严守“六项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持久震慑;扒下“四风”隐形外衣,精准监督,坚决反对“四风”变异反弹。
三要规范日常行为,坚定职业操守。要坚定政治意识,树立大局意识,要坚持以身作则,刚直不阿,践行宗旨,无私奉献,忠实履行职业责任,恪尽职守,杜绝不规范行为,避免负面影响,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四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管好队伍、抓好业务。坚决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对每一个干警负责,对部门负责。对于出现的问题,实行“梯次追责”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做到制度先行,严格监督,实时把控,绝不姑息。
会上各部门签署了《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责任状》层层落实了责任,按照要求上交了部门办公用房人员分配的详细信息,并对不合规使用办公用房提出整改意见。
会后驻院纪检组对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了走访检查,进一步督促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