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上午,在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作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建设“公正高效文明智慧”人民法院工作思路,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截止到本月23日,共受理各类案件50101件,同比增长34.11%,比全省平均高出19.81%,增加12077件,收案首次突破5万件,收案量和案件增加量均占全省第四位;结案45728件,同比增长36.18%,增加12958件;综合结案率为91.27%,比全省平均高出2.1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14.65件,员额法官结案最多达934件,收结案件均创历史新高。省法院主要领导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服务保障和谐稳定发展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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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符合法定条件立案登记实现100%。市法院立案庭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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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证据裁判和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冤假错案和瑕疵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99件,审结20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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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服务保障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法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346件,审结29025件,标的金额33.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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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向市政府报送了《2013—2016年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2件,审结417件。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自7月份以来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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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并重,对法定期限内提起的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进入再审程序,办理审判监督案件286件,改判21件。
紧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强力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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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提高执行质效。运用网络查控平台,进行网络查控12414件次。强化远程指挥、集中执行、协同执行,加大了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324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对3266个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依法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3665件,结案12196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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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谋划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亮剑”系列执行活动,先后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优化发展环境案件、护农助农、协同执行会战和岁末攻坚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案件1509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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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开展了“练内功、强素质、正风纪”规范执行活动,强化执行案款规范管理、个案单兵远程监控和财产处置网上拍卖等措施,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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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细化审判权、监督管理权和办案责任清单,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案件质效评估、工作绩效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研讨、问题案件通报、错案责任追究等审判监督管理措施,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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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了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让法官回归审判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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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三机关的工作配合,以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为核心,共同出台了《绥化市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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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抓手,主动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轻刑快判”程序,对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61.52%。
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寓服务于审判执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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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大局上,制定了《全市法院为“都、城、地”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闻发布会12场,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60个。妥善处理了大唐热电项目、绥大高速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专项活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74件。司法救助困难群众26人,发放救助金198.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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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便民利民上,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普遍设立了银行交费窗口、保险服务窗口、执行查询窗口和阅卷室,实现了交费退费、财产保全、执行查询和卷宗查阅“一站式”服务。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二维码”、自助查询一体机和电子大屏幕,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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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治理上,积极协调,强力督导,全部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协调,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664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6%,多元化解率居全省之首。
以强管理、提质效、上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五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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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数字化法院应用。以云存储中心、中心机房和保密机房建设为保障,适时进行审限跟踪和节点控制,审限内结案率99.13%,处于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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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行指挥查控。配备执行指挥车11辆、单兵指挥仪77部、执法记录仪125部,实现了两级法院执行指挥机构、网络查控平台、远程指挥监控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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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庭审直播录播。建成数字化人民法庭55个、数字化审判法庭47个,完善了便携式科技法庭办案系统,安装庭审直播机26台,全年在互联网庭审直播案件5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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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办公自动化。新增和改建两级法院内网网站11个,实现了行政审批、文件批办网上办理,工作部署、经验交流、信息推送网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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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宣传。以“两微一网”为载体,上传稿件4654篇,发送微信2590条、微博3742条。市法院和肇东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
坚持从严治党、严管厚爱、正风肃纪,全方位塑造培养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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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建院不动摇。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统领,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院级领导积极落实“六个一”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得到了省法院党组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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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作风建设不止步。认真开展“讲政治、正风纪、促落实”整风肃纪活动和“深查、细管、严究”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整治以“庸懒散慢”为主要表现的“新衙门作风”,对2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4次开展审务督察,驰而不息抓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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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力建设不懈怠。以《全市法院系统人才培养2017—2021年五年规划》为指引,高起点谋划、全方位推进与黑大法学院双向交流战略合作,定期开展专家讲坛、法官论坛、庭审观摩、案件研讨和法律文书评展活动,加强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2篇论文入围全国法院第29届论文评选,完成了约20万字的《黑龙江省法院类案指导丛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专著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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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文化建设不松劲。秉承传统文化、弘扬司法文化、倡导读书文化,市法院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宣传中心、党团活动中心、体能训练中心和文化学习中心“五大中心”。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国学美文经典”文化活动、“党员进社区”法律宣传、“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多项活动,用先进文化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弘扬时代主旋律。
坚持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及时请示,重大困难、重大问题及时请求支持帮助。今年以来就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都城地”工作措施,多次向市委呈送专题报告,市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大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支持力度。出台了《全市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暂行规定》,对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和结果反馈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踏上新征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法院面临着新挑战,承载着新使命。
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把审判工作的着力点落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坚定不移地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政治建院、公信立院、制度管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五院建设”。
一、全力服务保障大局,依法推进“都、城、地”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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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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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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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规范执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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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强化执行攻坚,打造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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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敞开窗口受案,立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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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推进繁简分流,审判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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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用足救济程序,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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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强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
三、狠抓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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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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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落实审判公开,确保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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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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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建设智慧法院,实现审判智能。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定不移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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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让思想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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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让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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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锤炼锻造意志品质,让本领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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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让用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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