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12月15日上午,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与合议庭成员副院长姜立波同志赴肇东市看守所,对闫某诈骗罪上诉一案进行提审。
在提审过程中,马国听取了原审被告人的陈述,讯问了其对一审裁判的意见及上诉理由,并对闫某进行了悉心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罪行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真诚悔罪,重塑人生的信心。
年初以来,绥化中院积极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了19项司法制度,明确了审判权、监督管理权责任清单,确保合议庭办案的主体地位,并对院、庭长办案提出硬性指标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入额院、庭长深入办案一线,带头办案已成为审判工作的常态。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但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法官的办案热情,而且有效提高了既判力,提高了司法公信,树立了法院权威,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