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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议在绥化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7 14:53: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部署我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12月7日,绥化市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议。

    会上,书面传达《绥化市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试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就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表态发言。市政府副市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长史衍芳同志代表市委做重要讲话。

    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主持会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此项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改革的方向。反思重大历史错案,无一例外都存在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等错误观念问题,无一例外都存在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事实证据等问题,无一例外都存在公检法三机关没有严格履行审查把关职责等程序失灵问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对于司法不公、冤假错案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中央充分认识到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审时度势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提出的重大司法改革部署,是新时期改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指导纲领,对于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要加强政策解读、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将改革的政策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讲清楚、讲明白,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改革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改革的历史责任感,争当改革推动者、促进派和实干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意见》的各项举措,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方案,不折不扣地将中央改革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一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重点在法院。全市要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政法各机关统筹协调,步调一致地加以推进。一是主动接受领导。两级法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改革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中,全市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与各政法机关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两级法院要同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借助审判流程、庭审网络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和司法数据,实时检验和改进改革工作,努力让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升上,体现在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上。四是加强对下指导。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改革的调研、指导和经验总结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法院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议结束后,各市县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市县委汇报并传达到全体干警,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抓实抓靠,真正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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