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5日,绥化市两级法院分别组织干警集中观看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无法回头》上、下集,专访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大法官。
节目涉及被告人连永亮、刘海明抢劫一案。开庭前,石时态实地踏查了案发现场重新进行物证收集,到看守所讯问被告人犯罪经过,召开了庭前会议,做好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
在专访中,石时态说:“从311名法官中遴选168名员额法官,我也是其中一员,再忙也要回归到办案一线,带头办案,承担任务,多办案,办好案,特别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这也是司法改革的要求”,“大法官办案,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要重证据,每一个细节都要查清、查明,崇敬法律、信仰法治,坚守司法的良知,要敢于排除阻力,要真正执法如山。”
节目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一起案件学习到了大法官的办案精神,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更加严于律己,注重每一个审理细节,精益求精,要多办案、办好案。
向大法官学习,要把院庭长办案落在实处,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发挥其在司法审判工作上的业务优势,突出其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有利于提升案件质效,对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动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够更好地把握群众诉求、解决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推进阳光司法,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