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的早日实现,省法院下发了在全省法院建立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六个一律”长效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
11月29日上午,中院执行局利用第十一次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警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学习,执行局副局长伊淑娟对“六个一律”长效工作机制的内容逐条进行了讲解。随后,执行二庭员额法官吕学军主讲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通过此次学习,执行干警们一致表示对执行工作中采取六类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具体标准和《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对我市下一步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习结束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华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了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