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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17-09-30 14:54:12


9月26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省高院召开,会议由省高院行政庭庭长程显波主持,主管副院长李华菊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辉同志、行政庭庭长王国军、北林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亓艳春参加了会议。会上赵辉同志做了“打好组合拳,全力抓落实,合力推动行政应诉工作高效开展”的经验介绍。

年初以来,绥化两级法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多措并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今年4月份以来,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9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1件,出庭应诉率为98.91%,同比提高了95个百分点。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高起点谋划,主动争取领导机关鼎力支持。

一是主动作为,提升工作站位。我院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向绥化市委、人大、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进行专项汇报。市里主要领导同志都亲自批示,市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对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以上促下,实现多方联动。4月12日,我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领导批示,对如何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会后,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都分别签署了落实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在全市上下形成了重视和支持出庭应诉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规范程序,实施常态管理。为保证出庭应诉工作高效推进,我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绥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了工作要求,规范了工作程序,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思想、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

二、坚持高水平推进,努力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思维。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4月21日,我院与市政府共同举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资深法官郭修江进行了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的专题培训活动。

二是加强案例指导。为有效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我院把全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所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筛选和汇总,形成了《2013-2016年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白皮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与有力支撑,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法院的肯定。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我院在现有的诉讼制度框架内,与市政府法制办探索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建议—协商”机制,这一制度最大程度实现了“保障行政诉讼原告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高标准考核,充分发挥多元评价机制效能。

一是完善考评体系。绥化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分别将此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流程监管。按照“谁审理、谁考核”的工作原则,我们将行政案件的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确定为出庭应诉工作的考核主体。既注重对“应出未出”行政案件的监督考核,又注重对“出庭不出声”问题的效果考核,并将评价结果向政府法制办、被诉行政机关发送。

三是推动司法公开。结合司法公开体系建设,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司法公开范畴,选择群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反响较大的部分典型行政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公开,用司法公开倒逼行政机关积极应诉,进一步树立新时期行政机关负责人有作为、敢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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