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2年2月9日,朱某在绥化市北林区驾驶车辆将崔某撞伤,法院判令给付崔某民事赔偿款12.8 万元。朱某不履行赔偿义务,长期逃匿在外,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经公安机关网上通缉,朱某于2016年2月15日被沈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抓获归案。2016年2月17日被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朱某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未作辩解。2016年11月2日,北林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