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4年,孟某经营的大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孟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5.6万元。后张某提出执行申请,同年10月28日法院将孟某所有的34000斤玉米及三台车辆查封。孟某在已经接到查封裁定的情况下擅自将被查封的玉米变卖,将取得变卖款挪作他用,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并逃匿。2017年2月12日,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2月14日被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23日被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孟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拒不执行,擅自转卖法院查封财产,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孟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全部履行原判决的义务,故对其从轻处罚。北林区法院于2017年6月20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