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案件时空 法治论坛 机构设置 思想作风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9-05 15:41:33












    金秋九月,在这收获的季节,中院民一庭喜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全国巾帼文明岗”是全国妇联为表彰积极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妇女团体而命名的荣誉称号。

    9月5日上午,为民一庭授牌仪式在绥化中院举行。仪式由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同志主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同志宣读表彰决定。绥化市妇女联合会主席付秀芳同志为民一庭授奖牌并讲话。

    女法官代表民一庭庭长石云丽同志说:“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关怀和支持下, 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一庭干警通过不懈努力,经过层层推荐,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我代表民一庭全体干警向绥化市妇女联合会、绥化中院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民一庭是一支以娘子军为主力的民事审判队伍。2014年6月以来,民一庭率先在全市法院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了两个审判团队,在人员减少三分之一,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民一庭法官们不怕辛苦任劳任怨,年综合结案率均在95%以上。所办理的家事案件均服判息诉,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民一庭的女法官们不惧风雨、披荆斩棘,年均办案均超百件,她们用柔情中的刚毅,灵活中的严谨,微笑中的无私,践行着自己的使命和职责,她们身为母亲即要照顾家庭,又要忙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常加班加点,但女法官们没有怨言,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她们以一颗赤诚之心对待当事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公正无私办案,舍小家为大家,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官形象。仅今年以来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6面之多。

    为更好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民一庭专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分配专人负责审理家事案件,形成了专业审理的工作方式,实现了家事纠纷案件审判团队专业化。

    荣誉的取得只能代表过去,民一庭的法官们将进一步结合本职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爱岗敬业,忘我工作,拼搏奉献,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不断以优异的审判业绩、优质的法治服务、突出的巾帼风采、规范的争创制度,巩固、提升文明岗的品质与内涵,为我院各项工作全面争上游、创一流奉献力量。”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绥化市妇女联合会主席付秀芳同志、权益部部长李佳鹄同志及民一庭全体干警、中院全体女法官出席今天授牌仪式。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