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举行省级青年文明号授牌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启动仪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及中院4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了仪式。
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彦桦主持了青年文明号授牌仪式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启动仪式。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同志宣读了共青团黑龙江委员会的表彰决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为立案庭荣获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授予的“青年文明号”荣誉集体称号颁授奖牌,对立案庭获此殊荣表示祝贺。团员青年代表董慧莹宣读了倡议书,她代表全体青年团员表示要珍惜“青年文明号”荣誉,团结协作,敢于实践,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服务大局,为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而努力工作。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作了重要讲话。马国同志指出: 青年干警是法院的希望,要充分发挥思想活跃,知识更新快,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可塑性强的优势,努力加强学习,敢于接受锻炼和考验,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希望青年团员能成为法院的骨干和核心力量,早日成长为法院工作和法制建设的栋梁之才,在青年文明号的引领和示范下,开拓创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我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