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全国法院系统有53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光荣获得此荣誉,是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几年来,绥化中院民一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立足审判职能,率先在全市法院实行审判责任制改革,组建了2个审判团队,在人员减少1/3、案件增加30%的情况下,结案率达95%以上,实现了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从2012年开始民一庭组建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全部由女法官组成,审理各类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300多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为维护社会和平正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