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捷保险纠纷当事人诉讼,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快捷、高效、便民的特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制定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试行)》。
保险纠纷在全市两级法院商事审判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鉴于社会快速发展对保险服务的要求,如何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合同纠纷,解决保险客户矛盾和利益诉求,如何创新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是摆在法院和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道难题。有鉴于此,市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决策下结合我市保险纠纷审判情况,起草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在听取各家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后,完善了此项规定,经院党组会表决,获得通过。
此举获得了绥化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可以说这一规定的出台,既便利了保险纠纷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同时也为保险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和途径,有利于我市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广大市民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