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向交流战略合作在绥化中院正式启动。
合作目标:
全面提高双方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搭建合作平台,培养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丰富教师教学内容;培养干警树立法律思维,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双向交流合作机制,联合培养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启动仪式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分别致辞。希望通过双向交流战略合作,不断深入务实合作和对话交流,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延军、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双向交流战略协议的签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诚心携手,互借双方优势资源、构建司法人才高地、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共同助力司法事业、共同奏响“院、校”合作新篇章。
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辉主持活动,绥化中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