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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团委组织迎“五四”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5-04 18:16:05




    5月3日下午,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共青团建团95周年,绥化中院机关团委组织“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五四好青年”座谈会。

    座谈会上,机关团委书记洪梅作为省12次党代会代表,向大家传达了刚刚结束的省第12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她说,这次党代会会风会纪严、政治标准高、效果实,号召青年干警认真研读报告,领悟会议精神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做有思想、有作为、善学习、素质硬的好青年。

    与会青年干警踊跃发言,抒发自己对五四精神的理解和看法。青年干警表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要始终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我市“都城地”建设中,立足本职工作,从身边人学起,从身边事做起,向榜样看齐,努力成为有干劲、有理想、有追求、有目标的法院好青年。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吴刚同志结合工作对青年干警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树立四个意识,二是要有四个自信。吴主任表示,青年干警是绥化中院的希望,院里会多给青年人提供平台,让大家互相交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希望大家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充分发挥青年干警作用,早日成长为合格党员、合格法官,为法院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对青年干警的发言进行了总结,表示干警发言有深度、有实例,敢于剖析自己的缺点和不足,鼓励大家以先进人物为统领,发挥人民法院生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激励大家快速成长,勇挑重担,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对青年干警提出了五点要求:要不忘初心,坚定理想;要勤于学习,提高自我;要团结协作,融入集体;要从严要求,修身律己;要活泼向上,引领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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