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绥化中院举办了推进司法责任制培训会,省法院审管办主任高权同志应邀做了题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理念与方法》专题讲座。
在三个多小时的演讲中,高权主任以深厚的理论修养为基础,以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要求为框架,以全省审判管理和司改实践为内容,多角度、多侧面地对审判权中心的确立、司法责任制下法官的身份、审判监督权保障功能机制的建设、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责任追究等与每个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整个讲座实践经验与科学理论完美结合,主旨鲜明、脉络清晰,有的放矢、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必将对全面推进我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再登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产生深远影响。
在省法院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绥化两级法院已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新的体制带给我们新的观念,积累了新的经验,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问题。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加深广大干警对司法责任制理念的理解,澄清模糊认识,提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审判水平和履职能力,绥化中院党组决定举办本次培训会,这也是落实省法院关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专项培训任务的具体步骤。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在两级法院同步进行。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亲自到会。副院长赵辉、姜立波等同志及其他副院级领导参加了会议。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各县(市)区法院分管审管工作副院长、审管办主任。
会议由中院副院长张迪同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