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至9月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牡丹江市召开了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牡丹江推进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薄宏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以及各中院政治部主任、宣传科长等同志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宣读第三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有关文件;牡丹江市中院、伊春中院、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报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薄宏奎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总结讲话。
黑龙江法院将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以发挥精神文化引领作用为重点,深化价值观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培育核心价值观,在提炼地方特色法院精神中弘扬核心价值观,在增强责任意识中强化核心价值观;以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为重点,深化行为文化建设,修好司法道德良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确保司法廉洁;以着实法院文化建设的落脚点为重点,深化执法办案要务,牢固树立以文化建设服务执法办案、强化审判管理和提升能力素养的意识,全面落实省法院“一个意见、五个规则”管理规范,大力推行严密管理、严格排序、严明考核和严细思想工作的“四严管理”,把文化渗透到执法办案的每一环节,激发干警内在动力;以拓展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为重点,深化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法院文化设施阵地,不断增强活动载体的实效性,不断打造特色文化项目。
黑龙江法院坚持运用本土文化,培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法院思想、道德、行为、廉政、制度、环境文化六项建设,打造设施、网络、刊物、活动四个阵地,达到有院训、有网站、有“文化长廊”等“八有”标准,并纳入对各中级法院主要工作目标考评,深入开展了法院文化创建活动,文化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010年以来,有4个法院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有3批45个法院被黑龙江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目前,高院正与宣传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思想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评比办法及标准》,进一步指导推进法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