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第二十二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奖励先进,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下面,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欢迎!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深入开展“两项活动”,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一是中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二是执法办案有新突破,综合结案率99.4%、执行结案率99.2%、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7.6%、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到5.1%,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三是两级法院涌现了26个省级以上先优典型群体和典型个人,班子队伍实现了“零违纪”;四是两级法院管案、管人、管事三大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向规范化管理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五是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提高到90%以上,法院法官社会形象有力提升。主要工作体现在八个方面:
第一,执法办案扎实推进。全市法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专项司法服务活动,提出的21项司法建议均被采纳。制定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二十项措施》,将相关纠纷纳入快车道审判执行。审结合同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12件、金融债权和购销合同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3070件,维护了经济秩序。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52件,判处有罪人犯206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48人,重刑面12.2%,打击了犯罪。审结民事纠纷12954件、行政争议108件、执行案件1292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审结涉黑恶、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59件,危害交通安全犯罪253件,危险驾驶犯罪49件,特别是成功审结了“11.26”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判处拘、管、缓、免或单处罚金1347人,减少了社会对抗。通过义务法制宣传、送法上门、案件回访、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等有效形式,积极参与“六五普法”、社区矫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了平安绥化建设。
第二,为民司法扎实推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强化了窗口建设。两级法院建成了集风险提示、诉讼指南、信息查询等于一身的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二是强化了巡回审判。各人民法庭都在辖区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站”,庆安法院逐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并设立专门联络人的做法已得到了省法院的肯定。三是强化诉讼效率。规范了审判流程管理、加大了审限跟踪力度、严格了超审限案件审批,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海伦、安达、兰西、青冈、明水、绥棱、北林七个法院执行结案率均达100%,海伦法院达到了诉讼和执行结案率两个100%。
第三,诉讼调解扎实推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探索推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联动调解、联调联解等多项调解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一是实行全员调解。把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主体由承办法官拓展到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二是实行全程调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和矛盾易激化案件进行重点调解。三是实行联动调解。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基层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搭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平台,通过诉讼外途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四是实行联调联解。对于民事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上级法院帮助下级法院调解,下级法院协助上级法院调解,上下两级法院共同接待、共同调解,收到了较好效果。
第四,涉诉信访扎实推进。在构建“大信访”格局、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一是强化领导。推行“三位一体”的信访责任机制和“谁办案谁约谈、谁办案谁评估、谁办案谁化解”的信访处置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直接负责的信访处置格局。二是多措并举。推行信访例会、通报、重点管理以及院长接待日、中院院级领导“包点包线、跟踪督办”等制度措施,化解信访案件100余件。三是严肃追究。对于确属有理上访的,认真开展信访责任倒查,共追究28名责任人,其中通报批评9人、诫勉谈话10人、承担接访费用5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
第五,审判管理扎实推进。在健全完善管案、管人、管事三大管理体系的同时,积极落实省法院“一个意见、五个规则”。一是强化管理机构。中院配强了审管办人员,北林和明水法院成立了审管办,其他法院都确定了专司部门或人员。二是明确职能任务。赋予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审判流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审判质效评估、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等多项职能。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完善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审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案件评查。两级法院共评查案件6900余件,并对两级法院更审、改判和指令再审的130件案件以及50件信访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疏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六,积案清理扎实推进。确立了责任部门,出台了相关措施,采取了实际步骤,信访、诉讼、执行三类积案清理工作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清理信访积案。目前,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11件、省法院挂牌督办的49件、市委政法委交办的34件案件全部办结,案访比降到100:0.6。二是清理执行积案。目前,两级法院清理出的10件执行积案已办结7件,占总数的70%。三是清理诉讼积案。目前,两级法院清理出的17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已办结12件,占总数的70.6%。
第七,两项活动扎实推进。把创先争优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推动队伍素质、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三个提升”上狠下功夫。一是以主题实践教育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服务和为民意识。二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平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目标,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干警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四是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
第八,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抓警示教育。按照上级法院提出的搞一次筛选通报、搞一次梳理反馈、搞一次诫勉谈话、搞一次整改调整、搞一次专项督查“五个一”的规定动作,在全市法院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教育面100%。二抓制度机制。建立和推行了审务督察、廉洁自律保证金、廉政监察员有偿廉政监督等多项制度机制,基本解决了监督不力、监督脱节、监督滞后的问题。三抓“一岗双责”。落实了《中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一级负责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廉政监管体系。四抓问题查处。本着廉政没有偏方、警示坚持经常、问责必须到位、查处务必从严的要求,狠抓违法违纪查处,年度内两级法院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首先得益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帮助,得益于两级法院班子团结一心、凝神聚力、干事创业,得益于全体干警无私奉献、顽强拼搏、奋发有为。需要指出的是,吉国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项工作登上了新的台阶;韩利同志主持了大半年的工作,积极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我代表中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始终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全体干警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优典型表示热烈的祝贺!
当然,我们在许多方面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的需要。二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发改率高、案访比大的问题还在困扰着我们。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很薄弱,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经费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很突出。四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不遵守审判纪律、工作纪律,个别案件运行不畅、监督乏力等问题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五是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案”问题还隐性存在。六是法官断层、债务沉重、经费不足等问题,还在影响和制约着法院工作的开展等等。对此,我们要认真审视,正确面对,妥善解决。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保障好、服务好、维护好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必须在这一光荣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职能,有所作为,建功立业。为此,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第二十二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载体,以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进步,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中心崛起、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强有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总的目标是:巩固“四型”法院建设成果,保持全省法院先进位次。总的要求是:以深化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实现人民满意为永恒追求,以锐意改革创新为前进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总的抓法是:从严管理、规范运行,真抓实干、求实问效。
按照形势任务要求,围绕以上思路,今年全市法院要做好以下工作,概括起来是“五抓好,五确保”:
一、抓好执法办案,确保服务大局落到实处
在当前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能动司法。目标要求是:综合结案率98%以上,执行结案率95%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90%以上,上诉率6%以下,发改率14%以下。
(一)要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刑事审判方面,重刑面要不低于15%,拘管缓免准确率要达到100%。要突出打击的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恐怖犯罪、邪教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重大交通肇事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危险驾驶等影响民生的犯罪,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正确适用死刑证据认定和非法证据排除两个规定,严格遵循规范化量刑标准,严把定罪量刑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均衡、标准统一。民商事审判方面,要加大二审、再审调解力度,二审调撤率要力争达到35%以上,再审调撤率要力争达到15%以上。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原则,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标准;要巩固推进全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模式,尽量减少因判决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强化内外对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工作衔接,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多种力量调处矛盾纠纷,推动大调解体系的形成;要强化上下结合,完善联调联结机制,分级层层负责消化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案件。行政审判方面,立案准确率要达到100%,纠纷协调解决率要达到30%以上。要严格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在加大诉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尽量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通过行政程序予以解决。要审慎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尤其是要加大司法审查工作力度,坚决杜绝不当立案的发生。要切实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对于社会关注广、辖区影响大、涉案人数多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必须采取协调的办法妥善处理。要正确适用法院审查、政府实施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主动做好诉前调解和法律咨询,稳妥处置强迁类纠纷,协助政府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拆前。执行工作方面,执行和解率要力争达到40%以上,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要力争达到60%以上。要借助国家和省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出台反规避执行的政策法规的有利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真正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要进一步加大和解工作力度,对于涉及招商引资、新上项目和民生企业的执行案件,要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稳妥处理。要加大对暴力抗法、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二)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要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拐禁毒等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要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六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研判流动人口犯罪规律,提出打击与防范并重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拘管缓免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要依法打击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净化舆情环境。要注意掌握诉讼纠纷特点,分析判断矛盾产生原因,及时向党政部门提出建议,促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建设,增强典型性,扩大辐射面,巩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前沿防线作用,防止矛盾纠纷转化激化,巩固社会稳定基础。要特别注意审理好集团诉讼和涉群体性诉讼案件,加强稳定风险评估和审判工作指导,加强案件论证把关,防止因司法决策和执法办案偏差引发社会矛盾。要加大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工作,与辖区中小学建立工作联系,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要结合重大庭审活动和典型案件的审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平安绥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要灵活把握法律和政策规定,注意审理好事关全市经济发展、事关产业项目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安定的各类案件。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我市在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型经济和中等规模城市群建设以及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发展中出现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需求。要妥善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型、保增长中产生的民商事案件,努力促进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要在办理重大案件、新型案件、群体性案件过程中,注重开展风险评估,多做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案件取得最佳社会效果。要继续深入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专项司法服务活动,对于已经或即将落户绥化的261个项目,要采取跟进措施,配置司法要素,提供法律服务。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制裁合同欺诈、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地方行业保护、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抓好和谐诉讼,确保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为民司法体现在诉讼上,首要的问题是积极应对群众的诉求。这既是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切实把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一)要全面落实便民措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便民诉讼的各项制度要求和省法院制定的《立案便民指导意见》、《司法便民30条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巡回审判、简易审理、司法救助、诉讼联络员和联络点、人民陪审员、信访接谈、再审听证等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强化窗口单位的功能,把立案接待窗口、信访服务窗口建设成绿色服务窗口和监督服务窗口。要进一步强化导诉、接待、公示等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窗口接待人员和有公开任务的部门要着装挂牌办公,为来院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要进一步扩大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的类型和范围,尽量减少立案、移转、送达、排期等各环节的时间占用量,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要进一步加大审限跟踪的力度,严格超审限案件审批,实现“零超审”。
(二)要切实加强民生保护。要高标准定位民生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质量要求上要坚持能调必调,在效率要求上要达到100%结案。要高度重视并稳妥处理与群体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案件,力争实现当事人满意、党委和政府满意的双赢效果。要切实审理好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拖欠工资、医疗卫生、房产买卖、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拆迁征地补偿、农村土地流转和产品质量安全等纠纷案件,切实加大私权保护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和维军权的工作力度,设立立案“绿色”通道,设立专门合议庭,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三)要大力清理未结积案。要站在保护群众利益、提高司法权威的高度,加大未解积案的清理力度,去年已经清理出的诉讼、执行、信访积案,尚未办结的6月底前必须全部办结。今年,最高法院又部署了长期未结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专项清理、行政申诉案件专项清理、继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四项活动。从全市法院看,以上几类案件虽不多,但仍占有一定比例。中院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早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四项活动在第三季度结束前出成果、见成效。对此,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逐项摸清底数,制定可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到位。中院将在适当时机,由院领导带队深入所联系的基层法院跟踪督办,对于规定期限内尚未完成的法院,要在全市法院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评。
(四)要集中狠抓涉诉信访。要本着常年抓信访、案案防信访、人人负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大力强化信访处置,坚决扼制信访案件居高不下、重复反弹现象的发生。今年受理的案件,案访比要力争实现上级法院确定的300:1的目标。要采取联调联结的工作模式,通过承办人、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等多个层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偶访、初访当事人,要多做释法解疑工作。要加大对老访案件的解决力度,力争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办结。要切实发挥好信访联动机制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交流协作,借助社会多方力量,共同解决问题。要切实做到依法纠错,对于确有错误的诉讼和执行案件,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予以纠正。要严格执行关于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分类通报、责任倒查、一票否决等制度规定,对于进京访前20名、到省访前3名的基层法院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要加大全国“两会”和十八大期间的接访力度,确保进京访“零登记”。要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对于确属生活困难并执行不能的案件,对于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各院要努力争取通过司法救助基金的方式予以司法救助,以便于此类案件的消化。要大力加强稳控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移交稳控工作机制,确立“法院管案件、政府管稳控”的责任体制,妥善处理终结案件的责任移交,由相关部门全面承担起人员稳控的责任。要加大依法治访的工作力度,对于无理访、越级访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上访当事人要依法惩治。
三、抓好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落到实处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两级法院审判管理、人员管理、政务管理三大体系基本形成。今年省法院要开展“司法管理深化年活动”,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努力提高法院的管理效能。在三大管理中,审判管理是首位,是法院的生命和形象,是解决审判质量效率不高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管理者第一位的职责。
(一)要强化机构职能。今年4月底前,全市两级法院要完成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要抓紧向市县两级主管部门申请设立机构,经批准的要马上组建,未经批准的要以内设机构的形式设立。要配齐配强审管办人员,保证工作需要。要赋予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其他部门同等的地位,确立相应的职能,给予相当的权力,确保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的检查、评查、监督、考评和结果运用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审判工作综合协调、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审判质效评估考评、审判管理制度落实、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六大职能,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节点和过程的监督管理。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在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同时,确定一至两个攻关项目,并要在年内有突破性的成果。
(二)要完善管理机制。要在确保各级审判组织充分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对立案、排期、庭审、合议、裁决、报结等各审判节点予以控制,规范案件的运作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部门牵头、审判执行部门配合的案件质效考评机制,按照一人一表、一季一考的工作模式,加大对主要指标、关键节点的考核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部门负责的重审改判案件登记、通报、研讨机制,强化对重审改判案件的管理,降低更改率,提高既判力。要建立和完善审判管理部门负责的案件检查评查、按季通报结果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立案庭负责的超审限案件月通报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的裁判文书网上管理机制,加强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范围控制、质量审查。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室负责的综合结案率、执行结案率、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上诉率、更改率月通报机制,加强审判指标管理。要建立和完善信访部门负责的信访案件月通报、季考评机制,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要建立和完善督办室负责的交办催办案件和事项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交办催办案件和事项保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建立和完善政工宣传部门负责的舆情监督机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络,特别是要加强网络阅评,加大对法院法官的正面宣传。
(三)要强化内外监管。要强化领导监督。两级法院的主管院长、庭长要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通过旁听庭审、参与合议、听取汇报、审查文书、检查案卷等方式,真正把案件管起来,发挥好领导岗位职能作用。要强化相互监督。案件提起再审和再审后决定案件处理结果的两次审判委员会,原承办人或原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必须列席会议并发言,通过前后两个合议庭的互相监督,确保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要强化审级监督。进一步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建立上下级法院更审改判及错案研判机制,准确把握更改原则,降低二审、再审更改率;对于上诉上访案件,今年起要试行“双向释明”制度,即一审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上诉或上访的,一审法院要主动向中院说明情况,二审拟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承办人要与原审法院进行沟通,释明理由,征求意见,并将原审法院意见一并提交审委会讨论。要强化民主监督。围绕推进司法民主,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基层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员的参审率要不低于40%。要强化社会监督。尽快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两级法院6月底前要按要求完成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四)要强化运用结果。能不能用足用好管理结果,是衡量敢不敢管的试金石、真不真管的分水岭、会不会管的水平仪。抓结果运用,就是要在与单位、干警个人的业绩考评挂钩上做文章。管理结果不与部门地位、个人荣辱挂钩,管理就难出质量、难出效率、难出效果。今后,要把管理结果作为干警提职晋级、立功受奖、评先选优的入围硬杠,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部门、先进法院的入围硬杠。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考评方案、竞争上岗方案、推荐候选人名单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真正做到奖惩严明、奖罚分明。
四、抓好教育实践,确保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全市法院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统领,以“零违纪”为目标,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两项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树立法官的司法良知、强化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
(一)要深化两项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两项活动的开展作为每名干警提高自我品德修养、塑造法官职业素养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要进一步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用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为,切实端正价值观、利益观、地位观,进而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动力和基本道德规范。要进一步活化工作形式,将活动的开展与执法办案、文明建设、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使活动的开展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党的建设。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新要求,建立健全法院系统的党建指导机制,进一步规范法院党建工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用党的建设带动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法院文化建设,达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目的。要以两级法院党的建设为抓手,以强班子、提素质、树形象为目标,通过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更好地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党的建设推进到基层,覆盖到全院,深入到岗位,通过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先锋岗、佩带党员标志等有效形式,提高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把党建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中院要制定《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
(三)要加强班子建设。要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要求,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两级法院院班子和中层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要从增强班子的执政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的功能作用,保持和发扬团结共事的好传统、好作风,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切实增强班子的系统意识,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推进整体工作登台阶上水平,特别是要加强中层班子的管理能力建设,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要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中院要认真履行协管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省市委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履行好对本级副院长、任免基层法院院长的提名权,适时调整不齐、不力、不强的班子,优化班子结构。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加强对中层班子的管理,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按照政治成熟、业绩突出、品行端正、踏实肯干的基本要求,合理配置中层干部,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要加强能力建设。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以提升基本技能为重点,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竞赛考试和文书展评等有效形式,提高广大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调处纠纷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法律思维能力。要积极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新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发挥好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撑性作用。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各个层面的教育培训规划,分批有序地开展好院庭长培训、续职资格培训、法官任职培训。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特别是要把有培养前途的法官、新招录人员,有计划地选派到审判执行一线、信访接待窗口、基层人民法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要探索实践基层法院年轻干警先到乡村挂职锻炼、再当审判执行法官的人才培养机制,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在与群众实际接触中,练就解决问题的本领,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增长统筹协调的才干。要大胆试行上挂下派式的人才培养新路子,通过上下级法院的人才互动交流,加强骨干人才培养。要继续坚持每周一学、每季一考制度,并通过公示和运用考试结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要深入开展学习型法官、学习型法院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带,营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
(五)要加强文化建设。要大力加强和弘扬先进的法院文化,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新平台和新途径。要着力打造设施文化、网络文化、刊物文化、活动文化“四个阵地”,着力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文化、行为文化、廉洁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六项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要把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两为”工作主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占领法院的文化阵地,推动法院文化在我们两级法院发展繁荣,促进个人文化素质全面提升。
(六)要加强廉政建设。要深入推进法官廉政工程建设,在抓好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的同时,着重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评估风险层级,完善相应的分级监控措施。此项工作纪检部门要尽快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今后,凡有群众举报投诉一律立案调查,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检查各院各部门“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及其他纪律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廉洁自律保证金等制度,从源头上扼制执法不严、不廉现象的发生。要巩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对廉政建设不愿负责、不敢负责、不真负责的问题。
(七)要加强典型建设。要大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群体、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热爱本职工作,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在加强选树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在更大的范围内、更高的层面上展示典型人物、典型群体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形象,特别是要在打造省级以上典型人物和典型群体上多下功夫,努力培养和树立我们自己的高层次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导、辐射、示范作用,通过学先进、比先进,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要开展第二届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丰富选树内容、完善选树程序、创新选树机制,确保先进典型选得准、树得牢、叫得响。
五、抓好协调指导,确保两基建设落到实处
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已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议程,省法院也将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力契机,以关心基层、关注基层、关爱基层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影响法院工作开展的困难和问题,打牢全市法院工作的根基。
(一)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要按照突出针对性、把握实效性的要求,把加强对下指导作为提高案件质效的关键环节紧紧抓在手上。要强化立案指导,重点是规范立案审批程序,完善立案请示报告制度,防止错误立案、不当立案的发生。要强化审判指导,探索建立新型案件、类型案件裁决模式、裁判标准,解决新型案件适用法律不一致、类型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强化执行指导,探索试行执行异议案件、执行监督案件“双向释明”制度,确保用好、用准执行强制措施。要强化案例指导,注重选择辖区内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以指导文件的形式制发全市法院,为审判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中院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战线实际,拿出足够的精力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要拿出一至两篇有重要指导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加强对下指导。
(二)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要求,把现有的审判资源按业务专长优先配置到审判执行一线。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把最适合的人才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的潜力。要合理测算各部门的工作量,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难易重新确定岗位人数,该充实的充实,该精简的精简,真正实现人才的合理搭配。要打破部门之间的界线,推行综合部门、行政部门法职人员适当参与办案的做法,形成全员参与执法办案的格局。要继续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让院庭两级领导抓监督管理的同时,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实现以办案促管理的要求。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通过的要积极创造任职条件,与上级法院加强汇报联络,尽快任职并充实到审判工作岗位,优化法官结构,缓解全市法院法官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要强化人民法庭建设。要在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要把解决人民法庭力量不足的问题放到优先位置,按照至少一庭一个合议庭的标准,配齐配强人民法庭人员。要有计划地组织优秀法官、新招录的人员到人民法庭锻炼,改善人民法庭法官的结构,把人民法庭真正建设成培养锻炼法官的基地。要建立完善院内人员与法庭人员定期合理交流的动态管理机制,彻底解决法庭人员不稳、人心思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庭调撤案件收结案的管理,防止工作量流失。今年起,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无论是调解结案、还是撤诉结案,该立案的必须正式立案和成卷,诉前调撤的也要规范登记,形成有效的工作记载并上报。中院法庭指导办公室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于2月底前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文件,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要加强目标考评工作。要继续推行目标考评排序通报制度,切实发挥好目标考评排序通报在促进各项制度落实中的关键作用。要建立完善上级法院对全系统、本级法院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干警的全面考评排序通报机制,能定量的定量,不能定量的定性,做到从质效到业绩,从业务到行政、从干警到领导的全考评、全排序、全通报。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机构、人员、责任,提高考评指标设定的科学性、信息录入的及时性、数据采集的真实性,确保考评排序通报结果的客观公正。中院政治部和审管办要把绩效和质效考评程序、考评内容、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按照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要求,于3月底前拿出具体意见和办法提交党组会或审委会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保证第一季度如期、顺利执行。
(五)要强化物质装备建设。要按照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以进一步完善管案、管人、管事三位一体的应用管理系统为目的,加快建设覆盖两级法院的三级网络,建设有效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流程管理、庭审录音录像、远程视频开庭、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要按照内外网分开管理、双向运行、同步推进的要求,把内网建成既便于资源共享、又利于互相监督的内部管理系统,把外网建成既便于接受监督、又利于展示形象的外部管理系统。要抓住中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力契机,建立完善基层法院经费管理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为基层干警提供更加有力的职业保障。要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占用国家办案专项补贴,不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对法院经费保障若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清理、通报。要从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健全完善办公经费管理、车辆管理、通讯管理、耗材管理相关制度,发挥好现有条件的潜力,实现效益最大化。要加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特别是基层法院要加大对人民法庭的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法庭经费不足的压力。
(六)要努力做到从优待警。要把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从严的同时,努力做到从优。全市法院党组要从关爱、关心、关注干警的工作需求、文化需求和生活需求出发,真正做到政治上从优、工作上从优、生活上从优,创造一切条件为干警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让广大干警没有后顾之忧。要着力解决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部分干警的事业编制问题、行政职级问题、法职理顺问题。要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福利待遇,把钱花在明处,花在该花的地方,通过为干警办理人身保险、给予困难补助、完善健身设施、实行带薪休假、鼓励外出学习等各项措施,增强广大干警的荣誉感、地位观,确保安心工作、踏实奉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坚强后盾。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定期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迈进。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请示报告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理的重大案件,听取指导和要求。要积极争取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科技强院、文化兴院落到实处,努力适应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要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的民主化水平,提升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今年,正值两级法院班子换届,这是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最有利的契机。能不能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能不能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和形成勤勉敬业、踏实肯干、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工作氛围,能不能实现巩固“四型”法院建设成果、保持全省法院先进位次的目标,能不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是对我们两级班子的考验和检验,也是对我们全体干警的考验和检验。在此,我首先承诺“向我看齐”,也希望在座的中院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与会的广大干警认清自身的主体地位、树立主人翁的姿态,坚定信心,焕发活力,抓好各项工作,力争工作更实、更新、更好的突破。
同志们,人民法院是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建设者和保障者,这既是一项光荣的历史责任,也是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的气魄,以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心系大局、献身司法的精神,精诚团结,群策群力,全力夺取法院工作的新胜利,努力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